在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指导下,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金融专业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研究院和澳门电子金融产业贸易促进会联合开展的“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成果优秀应用案例评选”活动通知发布后,粤港澳大湾区内已有14家金融机构26个创新成果项目完成申报。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咨询反馈的奖金与评审费用关系的问题,已在附件《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成果优秀应用案例评选活动方案》中作出修正和说明。
希望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按照要求填写《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成果优秀应用案例申报材料表》,并于2022年10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yganef@yganef.cn报送至我会。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过程中,金融体系承载着重要历史使命,也迎来自身发展的时代契机。为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决策部署,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等,不断深化粤港澳地区互利合作,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为此,在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指导下,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金融专业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研究院和澳门电子金融产业贸易促进会联合开展“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成果优秀应用案例评选”工作。开展此项工作,旨在加强金融创新成果交流和推广应用,推动大湾区金融行业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为金融机构和服务商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
主办单位:
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金融专业委员会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研究院
澳门电子金融产业贸易促进会
评选流程
案例征集阶段
即日起-2022年10月30日
案例初审阶段
2022年10月30日-11月30日
专家评审阶段
2022年11月30日-2023年1月30日
评选结果公布
2023年3月
颁奖大会
2023年5月(第七届数字金融创新论坛)
奖项设置
奖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年评选一次。
奖励名额:限制20个项目以内
奖金额度:
一等奖:2万元/名;
二等奖:1.5万元/名;
三等奖:1万元/名。
评选对象
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金融机构和服务提供商等自行或共同研制开发的金融创新项目,并投入运营半年以上且经过金融创新成果评审后的金融创新应用案例(仅限实际研制开发的应用项目,服务提供商研制开发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但未在行业内应用或应用不广的项目除外)。
参评项目包括在技术、管理、经营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特定实用价值,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金融创新成果。
评选标准
1.参评的项目需投入运营半年以上且经过金融创新成果项目评审。
2.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项目,或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研制开发的项目,能保障系统安全运行,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金融创新成果案例;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技术研制开发的项目,对金融机构长远发展,降低金融风险,降低人力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具有创新性和独创性的金融创新成果案例;技术与业务的融合,推动业务发展和提升工作效率,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创新项目。
3.以下项目不予参评:
(1)无实际开发的项目或单纯提出的方案。
(2)具有创新性质,但不具备实践性或未能产生效益。
(3)违反现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整改后完善的项目。
申报材料
1.《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成果优秀应用案例申报材料表》;
2.制作20分钟的应用案例介绍PPT。
重点介绍项目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项目创新的特点和优势;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应用的价值与效果。
申报材料点击下方“阅读原文”领取,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发送至yganef@yganef.cn
专家团队
从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研究院联合专家资源库中遴选
报名费用
报名费:18000元/项目(费用用于项目评审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费、场地费、资料费、组织费等)项目初审不过关的不予收费。
其他说明
1.金融机构申报项目时可以选择不缴纳评审费用,放弃获奖项目奖金的方式。
2.参与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担全部责任。
3.评选过程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
4.主办方承诺对单位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仅用于本次评选活动,并对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5.关于本次评选有任何问题及建议,请联系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
高淑真
联系方式:13622542090
办公电话:020-38342313
余少悦
联系方式:15915732114
办公电话:020-3834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