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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金融保险持续改革创新 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第一年,金融业如何高质量服务经济发展,在稳增长中如何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高质量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带有标志性作用。作为个人自主调研的题目,通过书面和实地进行了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创举,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广东银行保险也在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广东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守正创新、勇于探索,稳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 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改革创新的主要举措成效


(一)以推进制度型开放为主线,大湾区金融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一体两翼四地”工作机制。成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横琴合作区及南沙重大合作平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以工作小组“一体”统领系统资源和市场力量“两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信息汇聚、交流合作”的工作格局。支持出台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意见,配合省、市政府出台系列配套措施。强化粤港澳深四地监管合作机制,举办二十一届四地保险监管联席会议,围绕大湾区保险监管实践、规则衔接、跨境合作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成立广东正和消保中心,探索建立“一地调解、四地互认、四地执行”的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二是加强系统谋划,画好重大平台建设“施工图”。积极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制定实施方案,明确21项任务措施,兼具操作性和发展性,多层次推进合作区建设。联合横琴金融发展局深入研究合作区未来监管制度和合作安排,为粤澳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全力支持广州南沙重大合作平台建设,配合出台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实施方案,推动南沙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三是加强制度创新,构筑三地规则衔接基石。在银保监会的支持下,推动出台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区域性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粤港澳大湾区产品专属重疾表,对促进粤港澳规则对接、提升内地保险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2年末,上市31款湾区专属重疾险及跨境医疗险产品,累计为12.59万人次提供保险保障超千亿元。推动“澳车北上”“等效先认”政策落地实施,成为大湾区机制对接的又一重大举措。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大湾区简政放权“四步跨越”促金融要素集聚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银保监会支持下,按照“放权项目由少至多、辐射范围由点及面”的路径,推动大湾区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实现“从无到有、由少至多、由点及面、从线下到线上”的四步跨越,成为全国首个将省内自贸区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政策全面复制推广至省内主要区域的成功案例。上线准入备案管理系统,实现备案全流程电子化、全天候运行,累计办理相关准入事项超万项,标志着大湾区银行保险机构和高管准入备案工作迈入线上办理新时代,进一步激发银行保险机构展业发展活力。叠加对外开放、CEPA框架、自贸区等政策优势的充分运用,大湾区金融要素资源加快聚集,恒丰银行广州分行、澳门大丰银行广州分行开业,实现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进入内地的4家澳门银行在粤机构全覆盖;国内首个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在南沙建成上线,累计提供风险保障金额347亿元;广州港财务公司和农垦集团财务公司开业,海晟金租公司SPV公司落地南沙自贸区;东莞银行设立香港分行和香港子行,并成功在香港上市。目前,大湾区银行业保险业基本涵盖各机构类型,广东成为全国首个地级市外资银行全覆盖的省份,港澳银行营业性机构数量持续保持全国第一,为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奠定强有力的金融基础。


(三)以跨境金融合作为抓手,大湾区多项创新试点助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充分考虑港澳诉求和所需所想,先行先试落地多项全国首创业务试点,用优质金融服务架起三地互联互通互惠的桥梁。一是落地“跨境理财通”试点。联合5部门出台实施细则,推动试点落地,成为全国实施个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实践。配套制定业务监管方案,坚持“一视同仁、成熟一家、备案一家”的原则,支持辖内26家试点银行2500多个网点开展试点业务,累计发生业务1.65万笔、金额22亿元,实现大湾区城市全覆盖。二是创新跨境车险服务。搭建“粤港澳三地用车生活”保险生态圈,首创“三地保单一地购买”跨境车险便民投保服务,车主可直接向当地保险公司提交内地交强险投保资料,由粤港澳三地保险公司相互提供投保服务,为跨境通行带来通关便利,目前已承保港澳跨境机动车辆6.04万辆。三是促进便民惠企创新。全国首创“医保一站通”业务,解决澳门居民跨境办理医保跑点多、时间长、手续杂等难题,累计为4.75万名澳门客户办理医保参保业务。推动横琴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累计办理相关业务结汇超11亿美元。推动发行国内首单在澳门本地登记、托管清算并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开创非澳企业澳门发债的全新模式。


(四)以提升发展动能为核心,金融活水赋能湾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进“险资入粤”。主动搭建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保险企业、融资主体四位一体的“险资入粤”平台,开展“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活动”,创新举办线上投融资项目发布会,引导保险资金优先投资广东和大湾区。截至2022年末,保险资金累计投资广东省余额(含股票)2.19万亿元,同比增长14.66%;其中,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累计投资余额2.12万亿元,同比增长14.48%。二是助力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研究制定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实施意见,联合印发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实施方案,实现辖内20个地市全覆盖。加强金融资源精准投放,辖内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超过9500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分别达到30%和4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0%。推动人保财险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险中心,为科技企业提供约12亿元知识产权风险保障。三是加快推动湾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制定推进广东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创新建立绿色保险统计制度,支持设立全国首家气候支行、全国首家零碳网点,支持建设银行参与发起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碳金融实验室。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交通、可再生及清洁能源、新能源等领域信贷支持,辖内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1.5万亿元,同比增长57.2%,绿色保险风险保障超万亿元。


二、 多措并举 金融改革创新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融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细化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更高起点上坚定不移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一是加快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深度融合。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大湾区、横琴合作区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落实金融支持南沙建设专项措施,支持建优建强横琴、南沙合作平台。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深入研究横琴合作区监管框架建设路径,推进合作区监管规则衔接,探索在从业人员互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实现突破。二是支持粤港澳合作金融机构建设,助力打造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落地,推动筹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积极引入经营稳健、资质优良、专业特色的外资金融机构到广东落户,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法人机构设立理财子公司以及境外投资者投资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支持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建设。三是加强跨境金融合作创新,深化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总结“澳车北上”经验,稳步推进“港车北上”“等效先认”,深入研究和争取扩大跨境车险“等效先认”实施范围,加快探索“跨境保险通”。引导金融机构深化跨境金融合作,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服务,助力大湾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着力构建大湾区金融安全网,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必须与防范金融风险并重,金融开放程度要与金融监管能力相匹配。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的研究,建立完善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强化监管科技赋能大湾区金融安全网建设,探索开展大湾区跨境金融联动监管和风险监测,完善三地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作者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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