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周报(8.3-8.9)
【粤港澳大湾区 · 政策】
深圳制定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为扎实推进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深圳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制定了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并已正式印发实施。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共15条行动措施。包括: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建立双向跨境理财通机制、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积极稳妥扩大跨境转让资产新品种、规范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
二是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提出支持港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深拓展发展空间,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在深圳建设各类总部,持续深化深港澳保险领域合作等4条措施。其中,对保险业的支持,创新提出支持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独立核算的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各类总部,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扶持优惠政策;推动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发行巨灾债券;积极推动在深圳设立保险服务中心。对证券期货行业的支持,则提出探索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可收付客户外币的一级代客账户,支持外币代客业务发展。
三是推进深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15条措施。包括: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进一步开放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深港通、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优化和扩大碳排放权外汇交易业务,推广社会责任投资标准和信息披露标准等。
四是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包括:加快搭建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央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深港澳互通使用等7项举措。
五是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包括:不断深化深港澳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深圳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协同开展跨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深化深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等7项举措。
(上海证券报)
广东省商务厅引发《广东省境外经贸合作区扶持政策》
广东省商务厅引发《广东省境外经贸合作区扶持政策》(下称《扶持政策》),出台10条扶持措施,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提出,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推动广东制造业优势和港澳资金、现代服务业、国际经贸网络等优势相结合,联合组织企业赴合作区考察,共同开展合作区招商推介。同时,支持粤港澳企业联合新建和升级一批合作区,企业间开展相互协作和资源整合,以合作区为载体推进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
《扶持政策》从开展合作区金融服务试点工作、加大企业用汇支持力度、强化合作区风险保障、加大对建区企业资金资助力度、加大对入园企业资金资助力度、加大对合作区招商资助力度、实施项目备案和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措施、粤港澳共同推进合作区建设、鼓励优秀留学生与专业人士在合作区创业就业、发挥自律组织服务保障作用10个方面,提出了扶持措施。
其中,在金融服务方面,将由省商务厅、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成立合作区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组,加大对合作区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海外机构”的“1+1”跨境联动服务模式,对合作区实行清单式跟进服务。
同时,对合作区建区企业,以及产业规划和布局清晰合理、盈利能力或发展潜力较强、风险防范科学的入园企业,给予贷款利率、服务收费优惠和境外资产抵押贷款等支持,并提供融资办理绿色通道、差异化授信、招商引资、国际市场开拓、一站式信用风险保障和搭建合作区风险防控平台等综合服务措施。
(期货日报网)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周报(8.10-8.16)
【粤港澳大湾区 · 政策】
央行《人民币国际化报告》: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将成为使用人民币跨境支付新的增长点
央行8月14日发布的2020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显示,展望未来,人民币支付货币功能将不断增强。在当前国内企业向周边国家转移产能的背景下,随着跨境人民币政策进一步优化,各项改革不断推进,将有更多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周边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主体,接受以人民币进行支付结算。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将成为使用人民币跨境支付新的增长点。
(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提到,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围绕试点任务,研究提出 122 项具体改革、开放和创新举措,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
通知明确,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人民银行制订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相关部门协助推进,后续视情况扩大到其他地区。
今年4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透露,数字人民币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
(21世纪经济报道)
【粤港澳大湾区 · 动态】
H股“全流通”后,粤港澳大湾区完成首笔外汇登记
8月14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的信息,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办理H股“全流通”的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相关外汇登记备案手续。这意味着,粤港澳大湾区H股“全流通”企业的内资股在境外上市外汇方面的通道已有效打通。
通过H股“全流通”机制,国内符合条件的H股上市公司可申请将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在香港市场交易。为提升香港资本市场整体规模和竞争力,推动国内资本市场高质量双向开放,国务院于2019年11月15日批准中国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工作。2020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明确了H股“全流通”外汇登记、跨境资金管理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H股“全流通”改革开放。
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截至2020年7月末,全国已有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共6家企业获批开展H股“全流通”。
(21世纪经济报道)
广东省政府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今起开售
8月12日—14日,广东省政府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九期)将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32.9亿元,其中11.8亿元通过农行、工行、建行等商业银行柜台发行。该债券为7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利率为3.27%。
据悉,这是广东省政府继2019年6月成功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首支广东地方政府债券后,再一次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向广大个人和中小对公投资者销售地方政府债券,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本支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空铁联运枢纽——广州花都空铁融合发展都市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穗莞深琶洲支线工程、广州东部交通枢纽中心湾区连接配套工程等四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广东工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柜台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券属于政府信用AAA级别,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优势,可较好满足低风险偏好客户的投资交易需求。
(南方网)
粤港澳大湾区(惠州)数据产业园迎来超过200亿元投资
今年4月至今,粤港澳大湾区(惠州)数据产业园已签约落户4个超大型数据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200多亿元。不久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明确,依托惠东白花镇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惠州)数据产业园。惠东县白花镇党委书记林豪介绍,该产业园首期规划占地约2000亩,目前正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土地盘整、招商选资等工作。
近日,总投资预计达50亿元的珠江投资大数据中心项目签约落户粤港澳大湾区(惠州)数据产业园。这是继计划总投资约50亿元的中国移动粤港澳大湾区(惠州)数据中心项目、总投资45亿元的云宏数据中心项目、首期投资约60亿元的润泽(惠东)国际信息港项目后,该产业园迎来的第4个数据中心大项目。
惠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陈平表示,该产业园已签约的4个项目将在年内陆续动工建设,预计近期还有1个大项目落户。未来,将带动数据服务及硬件研发制造等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建设成为“湾区智谷”。
(南方网)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周报(8.24-8.30)
【粤港澳大湾区 · 政策】
深圳中院8月28日发布《关于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8月24日,首批18家创业板注册制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体鸣钟上市。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面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运行,作为试点集中管辖涉创业板案件的法院, 深圳中院8月28日发布了《关于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重要内容有以下六大方面:一、试点对涉创业板案件集中管辖,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二、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三、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探索创新群体性纠纷审理机制,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五、尊重监管政策和业务规则,正确把握市场、监管与司法的关系;六、加快构建深圳智慧法院,充分发挥信息化赋能作用。
(深交所)
【粤港澳大湾区 · 动态】
中信证券完成粤港澳大湾区首单券商代客结售汇试点业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近日通过结售汇试点资格,为其H股分红派息购汇 9.93亿港元,并于8月21日完成H股现金红利的发放。该笔购汇为中信证券首单代客结售汇试点业务,同时也是粤港澳大湾区首单证券公司代客结售汇试点业务。这是深圳外汇局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的又一案例。
中信证券自2019年9月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总局批复同意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后,2020年7月再获总局同意对其代客结售汇试点业务进行备案。为推动中信证券代客结售汇业务顺利落地,在总局指导下,深圳外汇局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认真研究讨论,制定了操作方案,明确了账户开立、资金划转、资料审核、数据报送等要求。
中信证券相关经办人员表示,利用其结售汇试点资格完成的此单H股分红派息购汇,为公司节省了财务成本约120万元人民币,也为公司后续开展其他代客结售汇业务(如境外上市项下等)积累了经验。
(Wind)
广发银行:推出自贸区(港)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继去年推出粤港澳大湾区综合金融服务三年行动方案后,8月25日,广发银行又正式推出广发银行自贸区(港)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并发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及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最新举措。
广发银行表示,该行高度重视自贸区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其服务网点已基本覆盖全国18个自贸区(港),并积极运用保银系统优势,推出“智慧自贸”综合服务方案。本次发布的广发银行“智慧自贸”综合金融方案,涵盖了智政、慧园、助企、利民多位一体产品及服务,打造“政、企、银”协作体系。据了解,中国人寿海外公司和广发银行就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居民提供跨境保险服务达成初步合作共识,待相关政策细则出台后加快推出跨境保险综合服务便民方案。
广发银行表示,接下来,将充分发挥总部区位优势及保银协同优势,以与广东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以加快综合金融销售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关键抓手,深化业务协同、强化联合拓展,以实际行动落实“一个集团、一个国寿”“一个客户、一个国寿”的综合金融发展布局,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广东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新格局和建设“金融强省”。
(中证网)
粤港澳大湾区首份海事合作协议签署
8月22日上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香港海事处、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在广州共同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合作协议》,三方将建立稳定的协同机制,通过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文化交流等,共同维护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促进绿色航运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大湾区发展提供卓越的海事服务,打造国际先进的海事管理示范区。这也是内地与港澳签署的首份海事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三方将联合支持大湾区航运要素充分流动,共同推广船舶证书电子化运用,便利船舶查验及通关,优化船舶异地检验合作和新造船舶登记衔接,完善粤港澳游艇往来三地安排,为三地船员在大湾区内执行职务提供适当便利,提升大湾区海事政务服务效率,持续优化航运产业营商环境。
据介绍,三方还将开展海事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合作,优化大湾区水域海事资源配备和布局,推进海事技术标准协调互认,加强通航环境、船舶动态及监管活动数据互通共享,共建大湾区分布式海事监管与航海保障数据中心。
(国际船舶网)
林郑月娥:莲塘/香园围口岸完善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
8月26日,莲塘/香园围口岸开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深圳出席开通仪式致辞时表示,莲塘/香园围口岸的开通大大缩短了香港与深圳和粤东地区的行车时间,让跨境物流更畅顺及有效地运作,也更进一步完善了粤港澳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的理想布局。林郑月娥表示,莲塘/香园围口岸直接连接深圳东部过境通道,然后经深惠高速及深汕高速通往粤东,大大缩短了香港与深圳和粤东地区的行车时间,让跨境物流更畅顺及有效地运作,促进香港与深圳和粤东地区及邻近省份的合作及发展。新口岸的开通也实现了深港两地跨境货运交通“东进东出、西进西出”的布局,东部取道莲塘/香园围口岸,西部途经深圳湾口岸,让整个跨境交通的通行能力及效率大大提高。
林郑月娥指出,香园围是香港首个采用“人车直达”设计的口岸,开通客运通关后,市民除了可以使用公共交通服务,还可驾驶私家车或者是利用连接口岸的行人隧道直达口岸,办理出入境手续后过关,极为方便。
(澎湃新闻)
华能在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大型能源项目建成投产
8月26日17时17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燃机热电项目继1套机组6月9日投产发电后,2套机组高质量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进入商业运营。这标志着华能在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大型能源项目——东莞燃机一期工程2套47.252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全部建成投产。
今年以来,东莞燃机热电项目克服疫情影响,咬定目标不动摇,发扬华能“三千精神”,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机组“双投”目标任务。1套机组6月9日投产发电以来,已累计完成发电量5.8亿千瓦时,累计供热2万吨,实现“即投产、即稳定、即供热”目标。2套机组试运期间,机组平均负荷率102.43%,自动投入率、保护投入率及主要仪表投入率均达到100%,主要经济技术、节能环保等指标优良。
东莞燃机热电项目位于大湾区核心圈和电力负荷中心,是华能在大湾区首个“窗口工程”。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年发电量可达43亿千瓦时,年供热量718万吉焦,将为省级开发区粤海产业园及周边镇区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同时取代当地分散锅炉,每年可减少燃煤约1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8989吨/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442吨/年,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清洁能源利用示范湾区。
(北极星电力)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周报(8.31-9.6)
【粤港澳大湾区 · 政策】
广州出台66条金融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9月2日,广州市政府15届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66条具体措施。
《方案》提出,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目前,广州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交易所落地及交易品种研究储备。与此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南沙区设立经营机构;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
《方案》还提出,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功能,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与金融服务平台,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碳金融业务。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
《方案》明确支持广州地区银行向港澳地区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穗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试点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
《方案》还提及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对包括境内居民因到港澳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港澳地区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等可兑换的经常项目交易,指导广州地区银行提供便利的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根据该《方案》,广州还将开展境外人员境内移动支付试点。广州将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引导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展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征信产品等多方面合作;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
(中新网)
【粤港澳大湾区 · 动态】
交通运输部发文同意深圳在五大领域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机场国际航线将超100条
9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圳市开展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深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根据《意见》,交通运输部原则同意深圳在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都市圈轨道交通和站城一体化发展、港口城市近距离内陆港体系建设、高度城市化地区高速公路立体复合改扩建及自由流收费体系建设、智慧交通科技创新应用五个方面开展试点。
在打造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方面,《意见》明确,通过3—5年,深圳机场多航站体系形成,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深圳机场与全球创新型城市、欧美澳热点城市及“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国家节点城市连接的国际航线数量超过100条,机场国际旅客和国际货邮吞吐量占比分别达到20%和50%。
深圳与周边的惠州、东莞的交通衔接一直备受关注。对于都市圈轨道交通和站城一体化发展,《意见》提出,通过1—2年,启动深大城际、穗莞深城际延伸段、深惠城际等城际铁路项目建设。深圳10号线东延至东莞凤岗、深圳14号线东延至惠州惠阳、深圳11号线北延至东莞长安、深圳22号线北延至东莞塘厦等跨市城市轨道项目纳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并启动建设。通过3—5年,深圳6号线支线与东莞1号线黄江至深莞边境段完成衔接及贯通运营。
(南方日报网络版)
中国人寿:上半年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存量投资规模达945亿元
中国人寿9月2日宣布,今年上半年,中国人寿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存量投资规模达945亿元。
在推动“险资入粤”方面,例如,已向广州基金、广州开发区基金出资170亿元,国寿越秀信托计划67亿元,投资项目包括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及产业园区等方面。中国人寿成员单位广发银行在澳门首创工程融资领域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单笔工程保函金额47.5亿元。截至2020年上半年末,广发银行在大湾区各项贷款达4219亿元。
在加速大湾区布局上,中国人寿作为共保主体参与港珠澳大桥建设期、运营期保险,提供风险保障达280亿元;连续七年参与承保广州地铁运营期保险、工程险,提供风险保障超1500亿元;参与承保广州港船舶保险项目,提供8亿元风险保障;承保广州机场第二高速项目,提供16.2亿风险保障;承保虎门二桥项目建筑期保险,总保额突破36亿元。中国人寿财险全力拓展工程险、责任险等非车险的发展,2020年上半年,为大湾区经济社会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风险保障超7600亿元,同比增长25%。
同时,中国人寿还加快推进境内外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中国人寿海外公司探索大湾区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跨境联保一体化解决方案,探索开设大湾区服务中心,加速科技创新,实现零距离保单跨境服务。
(中证网)
江门与澳门合作打造特色金融
江门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江门市稳投资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以下简称《若干措施》)。8月31日下午,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江门市金融局副局长何渝介绍,目前江门与澳门合作打造特色金融。
据介绍,2020年以来,在政策的推动下,江门与澳门的金融合作持续推进。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江门市企业共从澳门金融机构引进低成本优质资金18.85亿元,业务量远超去年同期。此外,《若干措施》在工作目标中就明确了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大健康、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新兴产业和文旅产业,积极发展总部经济。这就是江门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也是产业招商的重点。从2020年起,江门对新引进或增资扩产、承诺3年内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当实际投资达到2亿元(含2亿元)以上时,可提前给予1000万元奖励;鼓励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对2020年引进的、投资超1亿元的产业项目,在2020年开工建设的,视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分档次予以一次性奖励。
(广州日报)
深圳出台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明年3月起实施
在深圳,“诚实且不幸”债务人或可免除未清偿债务,但考察期内其消费行为、职业资格和借贷额度也将因此受限。而恶意逃债或实施破产欺诈的债务人,一经发现将被终身追责。9月1日,深圳率先在全国出台首部《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称《条例》),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但在“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至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之日止”的“考察期”里,债务人将受到三方面行为限制:一是限制消费行为;二是限制职业资格,债务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三是限制借贷额度,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借款1000元以上或者申请等额信用额度时,应当向出借人或者授信人声明本人破产状况。
(南方日报网络版)
来源:《湾区金融发展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