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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 新蓝图 金融科技发展夯实“数字”功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新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


本次《规划》在简要回顾“十三五”时期金融科技发展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愿景,确定了8项重点任务,强调要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力争到2025年实现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在金融科技方面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金融机构及科技企业依托前期积累的金融科技优势,创新线上“非接触”式金融服务,确保了基本金融服务不下降,有效支持了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但我们也客观看到,当前中国的金融科技仍面临诸多挑战。


下一步,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金融科技有哪些重点任务?数字经济时代,被视为重要生产要素的数据更好发挥作用?而监管又该如何适应这个新技术、新业态层出不穷的新时代?《金融时报》记者围绕上述问题,请多位业内专家从《规划》出发,解读新时期金融科技发展的新蓝图。


明确重点任务 “数字”成为关键词


“《规划》重在解决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推动金融科技健全治理体系,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促进金融与科技更深度融合、更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数字经济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实际上,这是人民银行编制的第二轮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年,央行印发的《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年—2021年)》中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科技发展的 “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上述目标已经基本实现,金融科技正在成为驱动金融变革的重要引擎。


在此之上,本次《规划》则提出,要坚持“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的发展原则,以加强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力争到2025年实现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不难看出,在《规划》提到的各项任务中,“数字”作为关键词贯穿各个要求。实际上,八项重点任务也多与“数字”息息相关。对此,董希淼表示,央行审时度势,及时编制《规划》并第一时间公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上一轮发展规划明确了金融科技的基本定义,肯定了金融科技的积极意义,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金融科技“四梁八柱”顶层设计。在这种情况下,本轮《规划》重在解决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推动金融科技健全治理体系,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促进金融与科技更深度融合、更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数字经济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总体而言,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本轮《规划》全面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重点任务更加明确,关键技术更加前沿,实施方向更加清晰。”董希淼指出。 


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车宁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数据要素作用发挥更加显著、对底层技术创新研发投入不断加大、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深度不断拓展的背景趋势下,《规划》重点突出了“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等发展原则,为金融科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面加强数据能力建设 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重要性日益凸显。八大任务中的第二项即是“全面加强数据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和隐私前提下推动数据有序共享与综合应用,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有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加强顶层设计 强化数字监管能力


但必须同时看到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催生的线上业务、远程办公等一批新业态,进一步增加了监管难度。加之全球经济增速下滑,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和监管复杂度加剧。在此背景下,运用科技手段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的必要性凸显。


针对《规划》提出的第七项任务“加强金融科技审慎监管”, 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副院长阎淬认为,传统银行业在KYC(Know your customer,即“充分了解你的客户”)、反洗钱等方面受到严格监管,在进行展业尽职调查时,普遍会遵守相关的法规;而一些新型的金融科技平台在这方面较为欠缺。所以,要将数字合规工具无缝镶嵌在各种应用场景,加强数字化监管能力。


“目前尚存在一些金融科技类企业不愿被监管、一些政府部门由于权责不明而不愿去监管的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打擦边球,模糊业务边界,搞‘伪创新’,损害消费者利益。”阎淬表示。对此他建议,要按照金融持牌经营原则,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从源头防范金融与科技结合的风险,“穿透”式监管金融科技创新。


实际上,在监管层面,近年来,国家多次颁布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相关的政策,一方面从国家战略高度扶持金融科技在民生普惠中的应用落地,另一方面则是进行更为严谨和有效的规范与治理,对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在监管合规之外,也有专家指出,政府应当积极作为。在经历一段时间的高速成长之后,金融科技企业也面临“成长的烦恼”。车宁表示,一方面,机构业务大都集中于个人网络消费场景特别是消费信贷等红海市场,同质化严重;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企业彼此之间缺乏有序生态分工,对2B、2G等领域开拓不足,部分前沿技术尚未找到有效盈利模式。他认为,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有为政府”提供破题之道。在《规划》指引下,金融科技未来首先能够享受更加健全、更具层次的科技治理体系和公共基础设施所带来的公共产品红利,在平衡创新发展和安全合规基础上收获发展的确定性和便利性。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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